挂号、问医、用药咨询
1、经过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存在严重畸形或导致胎儿不能生存的其他情况,需立即引产;
2、羊水过多,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3、妊娠肝病,孕妇如果出现肝功能恶化,伴重症肝炎,急性脂肪肝及胎儿宫内窘迫或胎儿已死亡时可考虑及早引产或剖腹产。
4、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有些慢性肾炎的孕妇,本来就不适合怀孕,而且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